“单位或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通过存款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吸收公众存款,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的行为。 这里的“公众存款”,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特定的一些人,比如仅限于单位的内部员工等,就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而从事此项行为; 二是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但其采取的方法是违法的,如一些商业银行的高息揽储行为也属于吸收公众存款。
2019-11-15 19: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