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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后半年的时候,为了准备结婚,买了一套期房,上个月准备拿房的时候听说房子已经被抵押给了银行,到我去签收房子的时候,被证实开发商的确已经抵押给银行,但我们全家对这事情是完全不知情的,那是不是现在这房子我已经没有居住权了?开发商这行为我可以追讨回已付的钱以及获得补偿吗?

邓** 河北 - 保定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范菲菲律师

133582116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 福州 咨询解答:209条

你好,如果房屋是在你签订购房合同抵押给银行,或者在你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告知你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则你均可以开发商为被告,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9-11-15 05: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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