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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跟我的姐夫是去年年底结婚的,他们都有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相处一段时间,觉得不合适,他们就分开了,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可以吗?

冯** 江西 - 南昌 结婚证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西 - 南昌

你好,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2019-11-14 23: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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