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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了之后,孩子判给对方。之前都有零零散散去看小孩。但是最近,去的次数少了。有一天去看小孩的时候,对方直接拒绝我看小孩。想问,探视权对方可以这样随意的剥夺吗?

杨* 山东 - 青岛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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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青岛

你可以行使探视权,对方如果不让你见小孩,你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在离婚协议时可以约定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探视子女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2019-10-22 09: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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