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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由于我没有执行人民法院对我的判决,导致人民法院对我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我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我选择提出书面异议可以?

余** 湖北 - 随州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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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随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19-09-18 04:1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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