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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担保,借款人和我关系不错,他自己愿意出来承担责任,可是他没有钱了,债权人就找到了我,要求我支付欠款,我需要给债权人钱吗?

赵** 青海 - 海南州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梁英贤律师

1356034822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 广州 咨询解答:27条

如果是一般担保,借款人出来承担你不负承担给付义务。如是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你追偿或向借款人追偿或者是要求你与借款人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当然你给付之后,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补充: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是不保护的。

2019-09-16 04: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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