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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正在组织课外活动,我在带领同学课外运动的时候不小心造成了孩子腿部身上,而且造成了严重的骨折,现在受害人的父母找到了我,我想问问这种可否由学校来帮我承担责任?

李** 江苏 - 淮安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范菲菲律师

133582116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 福州 咨询解答:209条


1.你属于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学生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学校替代你承担责任。
2.你如果具有过错,学校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你进行适当处罚,如果你没有过错,你不用承担责任。
3.但是对受害人的直接赔偿责任由学校承担。
4..建议先于学校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

2019-08-22 21: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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