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跟我老公离婚,他人一直不出现,我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想要跟他离婚,我的诉讼费已经交了,今天接到法院通知说他们对我这个案子没有管辖权,他们已经把案子给另外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我注意相关消息,那我还需不需要再交一次诉讼费啊。

康* 广东 - 中山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吕振宗律师

131918495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 石家庄 咨询解答:429条

你好!你这属于移送管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因此,你不用再交诉讼费。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依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经过公告后,可以缺席判决,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2019-08-21 03:05:5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2、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合同撤销权的管辖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对公民...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