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因为熬夜三天了,所以非常的困,然后再路上的时候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机关就直接扣押了我的车子,这是可以的吗?

廖** 重庆 - 永川区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王海东律师

1390641359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 济南 咨询解答:1782条

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因为熬夜三天了,所以非常的困,然后再路上的时候就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机关就直接扣押了我的车子,这是可以的吗?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机关在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时可以暂时扣留车辆,扣留期限一般为20天,经交警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0天(即最多40日)。事故车辆扣押仅与是否需要鉴定车辆有关,与伤者的治疗费用等无关,交警机关不得借扣押车辆要求当事人交纳事故押金,除非当事人出于自愿。以上为法律规定,但实际上地方交警在处理案件时,为方便事故最后处理都在当事人交纳事故押金后放行车辆。

2019-08-19 13:34:2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永川区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