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时,爸妈两方享有对娃儿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情况下,爸妈两方均有抚养本领和要求的,娃儿随父方生活或者随母方生活都是能够的。只要离婚的爸妈两方或者一方有抚养本领和要求,通常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孙娃儿或者外孙娃儿。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仅能够要求协助进行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娃儿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限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者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根据上述限定,下列情况能够作为将娃儿判给父方或者母方生活的优先要求,以有利于娃儿在其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健康成长:
(1)爸妈两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
(2)爸妈两方均要求抚养娃儿;
(3)娃儿曾经单独随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
(4)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继续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者外孙娃儿。应当明确的是,根据上述情况将娃儿判给父方或者母方抚养的,并非将娃儿判给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抚养,最终抚养娃儿的仍是父方或者母方,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只是协助进行抚养。
2019-07-19 21: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