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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门前的道路本来就是大家一起共有的,店铺却借着做生意的名声,把衣服通过挂架挂到路边来,阻碍到安全通道的逃走,经过其他店铺的多方告诫,一直不听劝,其他的住户能怎么办呢

易** 河北 - 秦皇岛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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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秦皇岛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9-07-18 23:1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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