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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10万,因为家中突然有事,急用,于是就擅自把该笔款项挪为自己的账户名下,事后虽然有及时补上了,但还是很害怕,如果检察院查账发现后,其行为够不够成犯罪,会不会坐牢呢

董** 河北 - 邢台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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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邢台

已经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9-07-18 22: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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