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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劳动者本人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要陪公司的吗?由于工作上的一些措施,导致我们公司与对方签的合同出现了一些问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就要我赔,我应该赔吗?

张** 广东 - 深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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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深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9-07-18 15: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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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伟中律师 咨询我

按照您表述的情况,是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具体需要分析您的法律关系,确认您合作协议的性质,及违约的具体原因,及对方可能损失的程度,及相方之间的合同约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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