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哥哥和一群朋友吃饭的时候,与邻桌的一群人起了口角,打了起来,双方都有损伤,但是据我所知,是对方先开的口,并且也是对方先动的手,我哥哥他们一群人当时也还手了,请问这算是正当防卫吗?

蔡** 云南 - 楚雄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楚雄

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互相斗殴,不算正当防卫。造成对方轻伤的,依法量刑在三年以下,建议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以获得对方谅解,争取缓刑。 即使认定为防卫过当,也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9-07-12 13:45:2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楚雄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