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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一年,丈夫婚后先是总请病假不按时上班,然后被单位辞退,一直找不到工作。其实丈夫身体非常好,就是让我养活他。我想离婚,我要孩子,丈夫和我吵架说不同意给孩子生活费。我能要求没工作的丈夫给孩子生活费吗?

祝** 广东 - 茂名 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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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茂名

可以优先考虑母亲。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间的时是划分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

2019-07-12 16: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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