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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和别人发生肢体冲突,互相打斗,双方造成了轻微的伤害,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实际上是他先打我的,那么我是不是一定要给他赔偿呢?那么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给我赔偿呢?

赵* 重庆 - 江北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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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重庆 - 江北区

打架互相造成轻微伤害,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加害者均应赔偿受害者,对方告你对其造成伤害且有充分证据,而你不能提出相反证据,你就应该赔偿对方,此原则也适用于你,建议及早做出伤情鉴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提起反诉,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2019-07-11 20:0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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