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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个月前在人才市场上找了一份行政的工作,但是工作的不太顺心,再加上家里突然有了急事,所以我就自动离职了,也没有和单位打招呼,后来结算上个月工资的时候,工资已自动离职,不辞而别为由扣留了我这一个月的工资,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李** 广西 - 崇左市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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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崇左市

自动离职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自动离职员工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对其提出的损失赔偿要求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所以建议尽量正常辞工

2019-07-11 12:3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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