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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1日A找了一份销售员的工作而进入某销售公司工作,虽然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与同事老板相处还算融洽。直到2018年3月末,许先生因为家里父亲生病需要辞职回家照顾老人,公司以许先生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为由,克扣许先生当月6800元(底薪加提成)工资抵做对公司损失的赔偿。

高* 黑龙江 - 佳木斯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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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只是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属违法用工。你随时可以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工资和按正式工工资补齐差额。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赔偿和依法维权。

2019-06-25 23:4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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