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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和我房东的合同到期了,之后也没有签订合约,但是我继续交纳了租金,房东也收钱了,但是在这个月的月初我已经向他表明我不租了,要让他退还我定金和未使用的租金,我这样做是对的吗?我用承担违约责任吗?

杨** 河南 - 漯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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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漯河


1、合同到期后,租客继续交纳租金、房东继续收取租金的,双方的租赁关系继续,但因无书面合同,双方租赁关系已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对方,一般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综上,你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定金、退回未使用的租金。

2019-06-20 08:2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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