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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因为经济问题,而开始了第一次拐骗妇女贩卖去边远地区,是否算作拐卖妇女罪,但之后又因为尝到了甜头,开始进行了多次的拐卖妇女,若算作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最多和最少判多少年?

罗* 四川 - 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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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成都

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基本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第3项有加重情节:“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结果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奸被拐卖妇女,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

2019-06-20 20: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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