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是所有的聘礼都能要回去,我国有关法律限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聘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住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到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聘礼不能要求返还。(二)男女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而同住生活时间较长的,通常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住生活期间生育娃儿的的情况,离婚后聘礼也不能要求返还。(三)男女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而同住生活,所接受的聘礼确已用于共有生活的,离婚后聘礼不能要求返还。共有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人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事实上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两方得病花费、共有经营投资等。(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丧命的情况,离婚后聘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丧命前已经诉讼的应予除外。
2019-06-20 03:04: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