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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公司事先根本没有通知我任何消息,直到我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前一天才通知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做法合乎规定吗?我一点准备也没有,忽然解除合同一下子无法找到工作,我能要求公司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吗?

涂* 内蒙古 - 赤峰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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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赤峰

合同到期终止,没有提前通知的规定,也没有必要通知,因为到期的时间在合同上写着,你应当知道的。相反,如果是想续签合同,则是要提前与公司协商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没有补偿的,但从2008年1月1日起,是有补偿的,由于到现在不过才七八个月,只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了。至于“赔偿”就更是没有的。赔偿只适用于有过错的情况,合同到期终止,双方都无过错,不会有补偿的。

2019-06-17 05:3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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