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坐牢准则是根据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准则,具体确定做法人的刑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限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2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能够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做法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做法给国家导致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
2019-06-17 02:0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