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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很久生意不好,我就把公司转让出去,现在已被人收购,但是遇到一个不明白的情况,原来公司拖欠9个月工资未发,社保未交,现要求所有员工自愿解除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请问能解除吗?原来和工人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周* 湖北 - 咸宁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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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咸宁

公司破产,将子公司转让给第三方,只可能是两种情形:一是将子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原子公司不消亡。此种情形下,原子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否则违法。第二种情形是将原子公司注销,母公司仅将原子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价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另行成立新公司或归于第三方公司。第二种情形下,新公司或第三方公司与原子公司的员工之间并无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签劳动合同完全取决于双方是否能达成共意,是一份新的劳动关系的协商过程,不存在解聘一说,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员工。

2019-06-15 10:4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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