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述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述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人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公司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借口;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组织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述人可直接填写。
2019-05-25 02:13: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