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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时间定为三年、按30%薪水赔偿能够吗?所在地福州有差别吗?

刘* 甘肃 - 酒泉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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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酒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限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商定的,应当按照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限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时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的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限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时限,不得超出二年。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条限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限定支付经济赔偿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背商定之日起三十日内,能够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赔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能够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以上法律限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商定竞业限制条款,限定劳动者在去职后的肯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利益。 竞业限制事实上上是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择业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免受犯法侵害,而竞业限制赔偿是对劳动者择业权受损的一种赔偿,商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是为了平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经济赔偿的立法初衷是对劳动者竞业限制时限内平等择业权受损予以经济赔偿,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者择业权保护两者利益保护平行的产物,在竞业限制时限内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更符合《劳动合同法》立法初衷,更能发挥竞业限制应有的作用。?? 因此薪水包含竞业限制赔偿金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设置竞业限制条款的立法初衷,不能真正起到限制劳动者择业和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目的,对赔偿金支付时间进行随意商定很容易滋生劳资纷争,也不利于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秩序。

2019-05-23 16:2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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