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新疆 - 阿勒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限定,离婚时,两方对尚未获到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获到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商量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裁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事实上情况裁判由当事人使用。待获到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诉讼。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裁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买下福利性政策房屋;(2)买下商品房; (3)买下经济适用房。买下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获到房屋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裁判。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发生继承关系,此时,婚姻继承人即可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过户以后,…...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呢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
离婚后户口是否自动分开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