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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和我结婚之后一直没有生育孩子,现在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我的老婆在产假期间公司有没有权力解除与他之间的劳动合同?我的老婆因为是高龄产妇所以有扼额外的三十天假期,如果我老婆不想休假公司应不应该支付工资?

刘** 浙江 - 嘉兴 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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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浙江 - 嘉兴

除了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正常产假外,还可以额外享受30天的奖励假期,而且该奖励的假期还可以由其丈夫享受。在休假期间,单位不能降低女职工工资水平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晚育的女职工不愿意接受这30天的额外假期,单位应当按照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对其进行金钱奖励。

2019-05-18 12: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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