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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在工地做工,他在工地做了三年以后,突然老板又请人来了,就不要他们在这做了,在这等了很多天老板也还不拿钱结算工资,但是也没有和老板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可以找老板要相应的赔偿吗?

马* 陕西 - 榆林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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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榆林

如果您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对方不能无故解除您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单位拒绝支付的,您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您与单位仅仅是雇佣关系,对方可以与你方约定是否雇佣您方进行工作。如果对方不雇佣您工作,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您提供劳动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单位还是应该根据您实际工作情况予以支付。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019-04-24 11:0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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