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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朋友一起共同开设了一个店铺,前一段时间由于自我原因,我退出了这个店铺的管理,但是我朋友以这个店铺的名义办理了贷款,我并不清楚,合同也不是我签的,想咨询一下我是否要同我那个朋友一起还这个贷款?

冯* 辽宁 - 朝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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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朝阳


一,关于您的具体退出方式是撤股还是退伙,需要根据您和对方共同开始的店铺的性质决定。如果您和对方共同开设的是有限公司的,那么属于撤股,如果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的,称之为退伙,两者只是名称上存在差异,实质上并无太大区别。无论是撤股还是退伙都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是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办理相关的登记后才有效。第
二,如果您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或者是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的退出手续的,法律上视为您与对方的合作关系仍然存在,如果对方办理贷款的,那么需要根据您与对方的合作性质确定。如果您和对方共同开设的是公司而对方又是法定代表人的,那么不需要您的签字对方也可以办理借贷,债务是需要您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一起偿还的。如果是个人合伙的,那么您也需要偿还,但是偿还完毕后可以向合伙人追偿。

2019-04-24 11:1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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