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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意外,在医院剖腹产生小孩,请问,上家医院要怎样负职责?

张** 四川 - 甘孜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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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甘孜


(一)病员亲属要求追究医疗职责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议医疗意外判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意外处置小组进行议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亲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能够向相应的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申请医疗意外判定。
(三)医疗意外或事件判定申请,限于意外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2年之内提议,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丧命的,其亲属应在病员丧命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议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判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判定书十五天内向市级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申请判定复查。
(五)对市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判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判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申请判定复查。
(六)省医疗事物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为最终判定,如对结论不服,能够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以上是怎样认定医疗意外处置职责的解答

2019-04-24 14:2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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