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犯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因上述原由导致离婚,提议损害赔偿的: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犯错方;
2、必须是由于另一方的犯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议离婚时提议,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议,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犯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议损害赔偿。 如果提议离婚的是有犯错方,而无犯错方不认可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能够在离婚后2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无提议,在二审时还能够提议,人民法院能够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2年内能够另行诉讼,提议损害赔偿。
2019-04-24 14:0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