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闺蜜在大四实习的时候遇上了公司老总的儿子,两人在毕业的时候闪婚了,由于男方的家世不错,她们结婚前做了婚前公证,结果如今日子还没有一年,两人就要离婚,那么请问离婚后双方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陈* 河南 - 周口 其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周口

  该案例,双方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应该以婚前公证为准。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9-04-21 00:38:3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周口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