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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限定经济案件开庭后多少天下发裁判书

付* 宁夏 - 石嘴山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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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宁夏 - 石嘴山

我国诉讼法无限定开庭到裁判的时间限制,但都限定了整个诉讼经过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一、民事案件的一审诉讼时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流程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准许,能够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准许。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流程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刑事案件的一审诉讼时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出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限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量审理时限。  人民检察院增加侦查的案件,增加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再次计量审理时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时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限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流程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出三年的,能够延长至一个半月。

2019-04-19 22:0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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