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天申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具去职证明并解决去职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劳动者能够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资料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限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2019-04-19 22:01: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