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能够向上级法院提议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如:朝阳区法院的上级法院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若对朝阳区法院一审的案件不服,能够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议上诉。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多少个要求:第
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第
二,必须对法律应予上诉的裁判提议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裁判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能够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
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议上诉。一审裁判后,可否上诉,您需要时间考虑和准备,但时间有限,在裁判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议上诉。如果在法定时限内,两方当事人都无提议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议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奏效力。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诉可千万别过了时限,这个时限自裁判书或裁定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裁判书或裁定书的日子分别,上诉时限从各自收到裁判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期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期满的日子。
2019-04-19 08:25: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