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无解决结婚登记,两方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隶属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能按照婚姻法的限定处置。两方能够商量处置财产和小孩抚养问题,商量不成有争议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置。经法院确认两方隶属以夫妻名义寓居生活的同住关系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明日将为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置,即除去两方能举证隶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置,通常应均分。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由法院根据两方的经济本领、生活环境及小孩的成长需要等综合情况确定。小孩处于哺乳期的,应由其母亲抚养。
2019-03-27 21:1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