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意外发生后是根据《交通意外伤残判定准则》进行评残;
2、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事实上收入无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导致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能够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具体的赔偿事项和金额的计量准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翻阅。
2019-03-27 18:50: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