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派遣暂行限定》第八条 劳动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四)按照国家限定和劳动派遣协议商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并解决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第十八条 劳动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限定交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限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 劳动派遣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组织的,由分支组织为被派遣劳动者解决参保手续,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派遣单位未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组织的,由用人单位代劳动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解决参保手续,交纳社会保险费。
2019-03-27 08:5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