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限定,无达到法定结婚年纪生育娃儿的情况下,无处罚,能够对娃儿进行抚养,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背本条例限定生育的,对男女两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孩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准则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要求但未经准许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到法定婚龄未解决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解决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不到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2019-03-26 19:4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