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通常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 理清合伙协议合伙人的给钱。合伙人的给钱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能够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给钱,也能够用劳动给钱。合伙协议合伙人的给钱数额不愿意定相等,给钱的种类也不愿意定相同,但都须将给钱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给钱,合伙人给钱的方式、金额、时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限定。
2、合伙协议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本领、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3、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职责”字样命名合伙公司。
4、明确商定合伙协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019-03-27 01:54: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