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两方婚前以共有财产买下房屋并按揭借贷,婚后共有还贷,婚前获到房屋证且房屋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要怎样分?由于通常情况下,我俩在认定房屋由谁时的依据就是房屋证上的姓名。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有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买下房屋履行了给钱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两方均认可所买房屋为共有所有的前提下给钱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屋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配时不予分配。
2、婚前夫妻一方爸妈参与给钱买下,婚后获到房屋证,离婚按揭房要怎样分?根据法律的限定,夫妻结婚前,爸妈为两方购置房屋给钱的,该给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娃儿的个人赠与,但爸妈明确表示赠与两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爸妈给钱买房,婚后共有还贷也不影响房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配时,不参与分配,只归一方所有。
2019-03-26 15:2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