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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拖延薪水,比如说9月份的薪水要11月中旬发,我能够任意去职吗,公司下发文件说无提前一个月写去职报告要暂缓六个月后才发薪水,这样合法吗

王** 内蒙古 - 通辽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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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通辽

你好,没发薪水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先商量,商量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必经流程。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限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借口,否则超出法律限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19-03-25 17:0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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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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