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是一种法律做法,如果男女两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两方的感情并无完全破碎,或导致离婚的原由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予两方再次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流程,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相同,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解决登记手续。解决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裁判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限定:“离婚后,男女两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限定,两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裁判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要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两方未经复婚登记,私下同住,就不能获到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9-03-26 04:21: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