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两方可否能够离婚,与两方可否有债务无任何关系。如果两方都认可离婚,那么两方能够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同时,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能够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限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2019-03-25 14:52: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