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认可离婚,老婆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限定,民事案件的诉讼必须符合四个要求。离婚案件也隶属民事案件,因此诉讼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④隶属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限定,离婚诉讼适用通常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被告户籍所在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则向时常寓居地人民法院诉讼。只有具有以上四个要求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019-03-24 21:2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