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限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另有商定的除外。婚前买下的房屋如果两方都有拿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屋证或者相关资料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两方反目,在分配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持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在买房时无论是买下新房还是二手房,房屋证上都能够体现出两个人的姓名,只不过两方要事先商量好房屋份额配比。因为当房屋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两方即能够按各自享
2019-03-24 21:2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