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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动外包人员,在单位工作有六年时间,现在合同到时不出续约,请问经济赔偿金有哪方出,谢谢

高* 甘肃 - 陇南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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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陇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限定,“有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由未解决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可见,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继续用人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所以如果在该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要求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限定,劳动者能够要求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能够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公司请求要求赔偿,商量不成的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即使单位无和您续约合同,而又要求您继续工作的,在这期间您是能够找单位索要工伤赔偿的。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到时后未处置要怎样办?劳动合同到时后既不及时解决终止手续也不续约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呢?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解决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约劳动合同,会使两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限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的,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限定:“有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由未解决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商量合同时限,解决续订手续。”
3、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时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赔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限定解决,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限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导致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受赔偿职责。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办法》第五条的限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2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最多不超出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准则发给经济赔偿金。
4、合同到时终止,用人单位解决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2019-03-24 14:4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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