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很多都是一方面提议的,刚巧两个人都有离婚愿望的很少。你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两方共有签订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裁判的诉讼。离婚诉讼的手续(经过)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诉讼讼申请。通常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予以立案。如果你们两方不在同地寓居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议诉讼。提议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a、请求判定离婚的诉讼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要求,允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交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两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流程)。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两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诉讼,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认可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娃儿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置的,则由你撤回诉讼,由两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决要求离婚而他不认可的,或两方认可但对娃儿及财产问题的处置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裁判。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允予离婚或不允予离婚的裁判。法院以两方感情可否确已破碎作为裁判离婚的法定要求。其中,《婚姻法》第32条限定了允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借口:
a.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家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2019-03-23 09:2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