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娃儿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足考虑离婚后夫妻两方经济收入、寓居要求等具体情况,充足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娃儿的成 长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通常会判两岁以下娃儿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要求但不 尽抚养义务等原由的除外;
3、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具有肯定的辨别本领,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娃儿自己的选择;
4、在有利于保护娃儿利益的前提下,能够准许爸妈两方协议轮流抚养娃儿”。离婚诉讼中,怎样确定小孩的抚养权,除适用多少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搜罗证据,让法院有借口相信由你抚养对小孩成长更有利。
2019-03-23 00:13:30 回复